OL控按摩师猥亵 「连两日都没换人」告不成

▲OL不满按摩师赖男趁机揉捏她的臀部,因此对按摩师控告猥亵。(示意图/pixabay)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OL连续两天都与男友到新竹一间养生按摩馆按摩舒压,OL不满按摩师赖男趁机揉捏她的臀部,因此对按摩师控告猥亵。由于男友证称并未收到求救讯号监视器也未拍到猥亵画面,再加上OL虽表示感到受骚扰,却仍连2天前往按摩,即使店家安排同一位按摩师也未表示拒绝,因此检方认为,OL的指述是有疑虑的,加上按摩时拉扯确有可能碰触敏感部位,因此认定按摩师赖男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诉。OL指控,2018年7月27、28日连续2日到新竹某家养生按摩馆消费,2次都是由赖姓按摩师服务,但赖男在按摩时,趁机对她的屁股摸、揉、捏。不过赖男否认对OL性骚扰,他表示,只有按压对方的臀部上缘而已。OL在警询时表示,第一天被赖男按摩时,感觉到对方在摸他屁股,也向对方表明「那边可以不用按」,不过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向店家反映,也没跟男友说这件事。隔日他与男友在到该店消费,因为没有指定按摩师,所以又被店家安排到赖男按摩,因为想说男友在旁,应该不会再发生,所以没有拒绝赖男服务,没想到,赖男又在一次用一样的手法猥亵她。检察官认,依社会通念与经验法则,OL乃智識正常且具相当社会经验的成年人,若遭到猥亵行为,为何在第一次消费后,没有立即向店家、朋友家人反应;且倘若遭猥亵,身心可能俱创,难再与赖男共处一室,更会担心赖男故技重施,势必对他有所防备,而OL隔日又接受赖男服务,与常情不符,因此认定OL指控是有疑虑的。而男友及另名女按摩师也证称,房间内共有3张按摩床,虽男友与OL在同个空间,但实际上俩人相隔一张床,案发当时有4人同处一室,依常情研判赖男应不会冒着遭其他人发现的风险而猥亵林女。且OL若遭猥亵,应可向一旁的男友求救,但男友却证称当时没听到任何声音,加上现场无监视器画面或其他人证证明被告犯行,也难以排除按摩过程因拉引、揉捏动作,不慎碰及敏感部份的可能,导致误认为猥亵行为,因此做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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