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上级管考催办 地政事务所员工狂驳回吃案 下场惨了
台北地检署。(本报资料照)
毛姓男子去年任职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务所,负责民众申请案件审核准驳登记,却因担心上级业务管考,承办案件被催办,为求省事,竟将15件申请案件直接以「驳回」、「撤回」结果,甚至直接将12案销毁,事后因民众迟未获悉准驳结果,亲赴地政事务所询问,才知自己的申请案件被毛男「吃案」,台北地检署依伪造文书等罪起诉毛男。
据调查,毛男原本任职新店地政事务所登记课初审人员,明知登记课负责土地及建物权利审查、未办继承登记土地及建物列册管理,具有审核准驳登记案件之权限。
去年间,叶姓民众等人向新店地政事务所书面申请土地及建物权利申请案件,由毛男负责初步审核,依规定应于预定结案日期前完成,但毛男因工作做不完,怕被长官稽催案件的办案时效,明知叶姓民众等人并未撤回申请,或是未收受地政机关送达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竟上网操作「地政审查系统」,在「登记收件资料纪录档」,伪填办案期间、应补正内容、补正通知书及送达日期,将申请案件以不实「驳回」、「撤回」名义结案。
事后因叶姓民众等人发现申请案久无消息,亲赴地政事务所询问,事务所才知民众的申请案件竟遭毛男自行「驳回」、「撤回」结案,除将毛男解雇外,并全面清查毛男经手过的案件,发现有15案件遭毛男伪造结案外,另有12件案件疑遭毛男销毁,报警提告。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毛男涉犯《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准文书罪,依法起诉,并以毛男15次犯行,请求法院分论并罚;至于毛男另涉12件毁损文书罪部分,检察官认为,地政事务所提告时,已逾6个月的告诉期间,因此不得再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