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亚洲反共国家组织排除 蒋不惜放弃反攻大陆

(传记文学3月号)

成立于一九四九年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被美国艾森豪总统誉为「最重要的联盟,其继续存在和力量的维持,对我们自己的安全及繁荣至关重要。」蒋介石在一九五三年六月七日,曾致函艾森豪「相对于欧洲已有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美国亦应适时协助建立亚洲反共国家组织。」期能提升国府国际地位,利用群体的力量,击垮中共。不幸的是,中华民国因「光复大陆」的政策,后被排除于亚洲反共国家组织外。

当时在东亚地区,中华民国、日本和南韩是拥有最大反共实力的三个国家,如果中华民国、美国、日本和南韩能够组成一个局部联盟,将能稳定东亚的局势,但南韩因殖民情结,厌恶日本,不愿与日本结盟。补救办法是分别缔结中美日和中美韩联盟,作为中美日韩联盟的第一步,中美安全条约可为确立这一局面的基础。

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国府驻美大使顾维钧受命向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缔结中美军事安全条约的建议,希望能将美军栓在台湾及台湾海峡;杜勒斯认为,假若条约适用范围仅限于台湾、澎湖列岛,则沿海列岛处理问题颇为棘手,如果这些岛屿包括在条约范围内,当受到共产党攻击,美国就要被迫帮助国民党,这使美国承担它目前还不准备承担的责任。因为在两国军事安全条约中,常会有一条规定,对一方安全的威胁,会被看作是对另一方安全的威胁。但假如这些沿海小岛被排除在外,那将损害国府的声誉,有损它的领土主权。

十二月十八日,外交部参照美菲、美澳纽和美韩安全条约的模式,提送中美安全条约初稿,经美驻华大使蓝钦转送国务院为参考。惟迟迟不见回音,盖因美国担心卷入中国内战,握有决定权的国务卿,认为困难重重,犹豫不决。国府则颇为焦虑,迫切希望签订条约。

为牵制亚洲的共产主义势力,类似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东南亚公约组织于一九五四年签订,参与国家有美、英、菲律宾等八国,国府被排斥于外;中共则扬言要「解放台湾」,台湾生存受到威胁,加上被摒弃在美国安全体系外,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为增强民心及鼓舞军队士气,国府迫切需要与美国缔结协防条约。四月十六日,外交部长叶公超私函顾维钧「我们对于『克拉拉』(条约代号)的拖延颇感失望,主要是由于心理上的原因。我曾经希望某种形式的东南亚共同防御联盟将在日内瓦会议以前成立。如果在那时以前我们能够得到『克拉拉』,定将有助于减轻因在拟议的联盟问题上没有同我们商量而感到失望的痛楚。」

条约签订,可将两国的共同防御关系置于法律基础上,象征美国在道义上支持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即使中美谈判不能很快开始,国府仍希望美国能发表声明,表明对这一条约进行谈判的意愿,这将有助于清除政府和人民的疑虑。

五月十九日,杜勒斯告诉顾维钧,要确定安全条约的适用范围是很困难,其主要症结在外围诸岛。美国政府愿意承担保卫台湾的责任,但不包括外围岛屿;另一个问题是中华民国政府视中国大陆在它的合法主权之下,并要光复大陆,但美国不愿介入这场战争。

五月二十四日,蒋介石向来华访问的美国特使符立德表达签约意愿:希能与国府签订「与美菲、美日、美韩相同之协定,而并非要求美国参加反共作战、收复大陆耳,如能签订,则对我民心士气,必有大助。」

六月底,蓝钦大使回国省亲,蒋介石嘱其向艾森豪转达意见:「中美互助协定,余愿订约后,关于军事行动皆由两国共同商决而后行动之意,以释其恐我单独行动之疑惧也。」说明为了签约,即使放弃反攻大陆的行动自主权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