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杀雇主装麻布袋弃尸 无罪大逆转改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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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派遣工的桃园男子林文成涉4年前杀害曾姓雇主,一审认为无法认定曾男死亡是他杀,且无证据证明林男杀人,判他无罪,台湾高等法院改认定林男强盗杀人将他判刑18年,遭撤销后,高院更一审依杀人罪判刑15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检方起诉指称,50岁的林男在2017年受雇曾姓男子,并住在曾提供的宿舍,但他吸毒且迟延上工并怠惰因而遭到曾男指责,双方相处不愉快,后来他又积欠住宿费,曾男一度要他搬离宿舍,并向他人表示要报警捉林男。

林男与曾男发生3次冲突,2017年8月10日上午2人又在宿舍发生口角,林男将曾男闷死并搜括其身上3000元后,再剥光衣服以尼龙绳捆绑装入麻布袋,弃尸宿舍仓库,他还故布疑阵留假字条给曾男,企图误导警方侦查。

检方将林男起诉,但桃园地院认为,法医鉴定意见虽然判断曾男是他杀,但不能排除曾男是因糖尿病休克死亡,死后再遭人捆绑弃尸,况且检方提出的证据也无法证明林男犯罪,判决林男无罪。检方认为无罪判决违背一般人经验法则因此提上诉。

高院认定林男有杀人动机,且他身上突然持有不明来源的3000元,再加上依据现场迹证显示,可推论林男犯案,考量他前后供词反复、犯后态度不佳,不思进取、吸毒度日,将他依强盗杀人罪判刑18年,上诉后,最高法院撤销。

高院更一审也认定林文成杀人,考量他与被害人亦师亦友,因财务及租屋问题与被害人发生冲突,身强力壮不顾被害人多年照顾情谊,反而责怪被害人,更痛下杀机,并于杀害被害人之后,清理现场迹证,湮灭相关证据企图脱罪。

更一审斥责林男犯后态度不佳,且不思进取,吸毒度日,依杀人罪将他判刑15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