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土地、菸酒3稅法修正 罰則裁量放寬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财政部所提的三大税法修正,将按「固定」比率及倍数裁罚的规定,修正为按「弹性」比率及倍数,给予更多裁量空间。未来牌照税相关违规、逃漏烟酒税,或尚未过户就再行出售土地等处罚,假使情节轻微,有望适用较低罚则。
财政部赋税署署长宋秀玲表示,修正相关税法,是为赋予稽征机关得衡酌具体个案违章情节给予不同程度处罚的裁量权,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因此拟具土地税法、使用牌照税法及烟酒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根据草案内容,土地税法方面,针对土地买卖未办理过户就出售者,罚锾固定为出售移转现值百分之二,未来将修正为百分之二以下。
牌照税法共三项修正,包括违反领取临时牌照或试车牌照、新购未领牌照,罚锾裁处倍数将从原本一倍,修正为一倍以下,而转卖或移用交通工具使用牌照者,罚锾裁处倍数将从两倍,修正为两倍以下。
另外,纳税义务人逃漏烟酒税,以及烟品健康福利捐按补征金额裁处罚锾倍数,将从原本一倍至三倍改为三倍以下,删最低一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