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移掛其他車輛使用 須繳應納稅額二倍罰鍰

民众若把车辆牌照借给其他车辆使用,或贪图方便把自己名下两辆车牌照互换,甚至将其他车辆牌照挂在自己车上,恐会受罚。税捐机关表示,若经查获将处以应纳税额二倍罚锾,且免征牌照税的车辆也不例外。

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表示,每辆车领取的牌照均专属该车所有,依规定不可拆下借供他车使用,也不能悬挂他车牌照行驶,如经查获,无论是使用他车车牌或车牌借给他车使用,皆须处以全年应纳税额二倍罚锾。

财税局表示,即使是免征使用牌照税的车辆,例如电动汽机车等,若将牌照移挂于他车使用,只要牌照有移用情形,都属于违反使用牌照税法规定,一样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