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母亲拒与港警会面 重申3要求「不然只是浪费时间」

命案发生后,潘晓颖母亲曾来台认尸。(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港女命案死者潘晓颖的母亲25日未出席港警邀请的会面,指港警没有回应她在昨日提出的问题与要求,因此拒绝会面。对此,港警下午表示,会持续与潘晓颖的家属联络,并提供适切可行的协助。

港警指出,香港警方台湾警务单位一直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处理案件,警方有专责人员负责港台间的警务合作机制,人员平常也与台方保持联系,「台湾警方如提出要求,香港警方必定作适当处理。」

港警表示,死者家属若希望将港方联络人员的资料交予台湾警方,以提醒台方可联络该香港警务人员,警方乐意将该人员的联络资料交予死者家属。

陈同佳在港出狱已满一年,尚未来台投案。(图/路透

港警提到,警务合作机制为港台警方沟通的平台,与司法协助(司法互助)有别,在香港,就某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法律只容许其用于该香港案件,要移交证据必须透过司法协助程序

港警强调,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所以目前没有法律框架进行证据移交,「警方的一切行动和提供的协助必须按香港法律进行,事态发展至今,唯有台湾方面容许陈同佳入境才能有所发展。」

港警还说,陈同佳若获得台湾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与台湾即可透过警务合作机制研究和安排其赴台行程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图/CFP)

港警指出,法庭先前指示警方将属于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警方已联络死者家属以将相关证物交还,并会按香港法律及法庭指示将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警方会继续与死者家属直接联络和提供适切可行的协助。」

此外,根据港媒报导,潘母拒绝港警的会面后,曾传讯息给港警,要求港警经由传媒回复她昨日所提出的问题与要求,并强调她要确定港警有诚意与台湾方面协商,才愿意见面,不然只是浪费时间

潘母也重申她昨日所提出的问题与要求,包含警方要与台方协商解决陈同佳赴台投案事宜;与案件「话得事」的人(指有权下决定者)会面;要求警方代为保管女儿遗物,并尽快与台湾警方进行刑侦移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