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原住民部落住宅合法化 國土署:符合3條件即可申請
国土署长吴欣修在「原住民族部落住宅合法化推动」研讨会上致词。国土署提供
为延续原住民族传统及保障族人居住权,国土署署长吴欣修21日透露,目前内政部正与原民会研商及订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只要符合3项条件,即可依规定申请作住宅使用。
吴欣修今出席「原住民族部落住宅合法化推动」研讨会时表示,国土计划推动原住民族部落居住使用合法化只是第一步,研讨会是针对在合法土地使用的情况下,仍须考量原住民族部落供居住使用时,所涉及各部会相关法令规定及权管事项,包含建筑管理规定、山坡地之水保设施检讨、消防安全及污水排放等四个议题。
研讨会邀集跨部会机关、各地方政府及公会代表进行意见交流,研讨后续实务执行及行政程序简化的可行性,将相关意见作为未来政策推动参考,以落实原住民族居住权益及传统文化保护。
吴欣修指出,国土计划法是首部纳入原住民族的空间规划法令,在国土计划架构下,透过划设适当国土功能分区及订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等多元工具分阶段解决原住民族土地使用问题。
吴欣修透露,目前内政部与原住民族委员会刻正共同研商及订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只要符合「原住民族身分」、「属原住民族土地」且「存有105年5月1日前供居住使用之既有建物」3项要件,即可依规定申请作住宅使用。
因国土计划议题涉及跨部会,吴欣修说,行政院目前正积极透过跨部会协调及配合修正相关业管法令,并与地方政府共同合作,让区域计划法转换至国土计划法,以利新旧制度衔接。
吴欣修强调,国土计划法立法及推动目标,都是基于发展现况调查,并尊重现行土地使用规定,透过完整的空间规划,采计划管制引导土地合理利用,同时也避免大规模违规对环境造成破坏,让国土朝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