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超商趴睡「放风小鸟」...云林男被吵醒爆气!警惨遭攻击受伤
▲郑男酒后裸露着下体,跑到超商内趴睡。(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郑姓男子日前酒后在某间超商内公然裸露下体,而店员见状后,吓得赶忙报警。不过,郑男见警方到场盘查,竟心生不满,朝值勤的员警大打出手,夸张的行径不仅已经妨害公务,更造成警方因此受伤。对此,云林地院审理后,依法判郑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郑男于去年11月某日凌晨喝酒后,裸露着下体就跑到云林某间超商内,并在该超商内的内用座位上趴睡,造成店员、客人之困扰,而店员见郑男迟迟未离去,因此决定报警处理,而警方获报前往现场后,立即对郑男展开盘查。未料,郑男因不满被穿着制服的林姓员警吵醒,竟然就基于妨害公务之犯意,赤裸着下体起身,出手伤害员警。
▲警方的脖颈处因郑男的行径而擦伤。(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裸露着下体的郑男对依法实施盘查勤务的林员大打出手,伸手拉扯对方衣领不放,导致林员因此受有颈部擦伤之伤害,而郑男以此方式对依法执行职务之警员施暴,妨害其执行公务,夸张又恶劣的行径,让警方以妨害公务之现行犯将其逮捕。
法官审理后发现,郑男并无前科,素行尚可,但其对于执行职务之警察施以强暴之行为,已经损害公权力之行使与威信,应予非难,惟念及其犯案后始终坦承犯行,并表示对警员感到抱歉,尚具悔意,犯后态度尚佳,且林员对于本案并无意见,不愿对其提出告诉。
▲郑男事后对于自己的行径感到相当懊悔。(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法官审酌郑男犯罪情节、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后,依法给予判刑,并谕知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对此,云林地院审理后,依犯妨害公务执行罪,累犯,判处郑男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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