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之声】薛晓进:不忘初心 履职尽责 做优秀“无袍法官”

为进一步开展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现我院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将部分陪审员代表的参审履职心得予以刊载,供交流。

不忘初心 履职尽责 做优秀“无袍法官”

薛晓进

我是2018年9月份从泰轮总公司退休的,退休后没有选择享清福,而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特长,继续到泰州市船员培训中心从事管理及教学培训工作。2022年3月份经海陵区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近两年我先后参加了海陵区法院、泰州市中院、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的刑事、民事等50余件案件的审理。通过参加审判活动,更深层次的体会到法律的尊严,法官的神圣,全民普法的意义。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我努力做到了:

一、加强学习,不断丰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从宣誓上岗之日起,我倍感责任重大,从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感,要干好一项新工作,首先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修养建设。我利用时间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休息时间到图书馆等浏览相关图书报刊。五月份,省高院、省法官学院举办了一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法院领导推荐我去参加了学习。我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抽时间去南京参加了5天封闭学习。专家教授从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及价值功能,人民陪审法及配套文件的理解与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及裁判方法、相关案例分析、职业伦理、司法礼仪等方面,对参加培训学员深入浅出、言简意赅、突出重点的进行了专业授课,专家教授的讲解使我得益匪浅。学习结束后,我将学习内容记录整理汇报给院相关部门,转发给各位人民陪审员学习交流,达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使大家能更好履职尽职。

二、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庭审的关系

参加陪审会占用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我努力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庭审时间确定后,我提前安排好当天本职工作。近两年50余次参加庭审没有缺席、迟到,每次提前15分钟到庭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和书记员、审判长沟通,了解案情。法律是神圣的,陪审是光荣的,每次开庭我都严格庭审纪律,注重司法礼仪,着装整洁大方,坐姿端正,精力集中,专注于庭审。

三、依法行使陪审员权利,认真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参加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开庭中,我全神贯注倾听原被告的举证、质证、诉求意见,分辨是非曲直,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庭审纪律,对自己认为需要调查的问题,征得审判长同意后,主动及时向相关人员发问。两年来参加审理区院、中院民事、刑事案件,我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析,将社会公众的良知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于司法过程之中。在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的审判中,因为我是船舶驾驶专业毕业,持有内河一类船长证书,并多年从事水运企业管理工作,发言机会相对多一点,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参与案例审理。对事实认定、责任划分、保证原被告的正当利益发表相应建议,提出自己的看法使案件的审理更合情合理,使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做好普法宣传,传播法律常识

在自己亲身参加陪审工作后,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我觉得我有义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陪审中的典型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讲解,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我所在的船员培训中心,每年近2000名学员前来参加各类培训,我们有义务对参加培训学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在课程安排上,每期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除了向学员介绍有关培训内容要求外,我都要向船员进行普法教育。我用亲身经历的审判案例来教育学员如何遵纪守法,如何维护自身利益,避免受骗上当。用案例警示学员不要酒后驾驶车辆、船舶,用案例警示学员任何情况下不能冲动,冲动是魔鬼,代价巨大。在陪审过多起电信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后,我认识到诈骗手段种类繁多,如果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容易上当受骗,我利用微信群,以案说法,提示身边亲朋好友注意防范,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人民陪审员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分责任和使命,坐在审判席,肩负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信任,代表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体现着权利的平等和尊严,能够成为其中一员,是无上的光荣,莫大的荣幸。今后,我将不负使命,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海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