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了最不該碰的紅線…」 台中警勾結毒販洩密 判刑2年
台中高分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检警调查,二○一六年刘正雄在中市警第六分局任职期间,得知台中警方将于五月廿四日至廿六日同步实施「查缉赌博专案行动」,他分别传送讯息通知经营网路赌博的张姓友人说,「五月廿四日至廿六日是特别的日子」、「专」、「案」等。
二○二○年刘正雄在雾峰分局任内,与宁姓毒品人口勾结,告知警方侦防车牌,提醒对方正被搜证;另于二○一七年有名退休林姓侦查佐提供贩毒人口情资给刘男,请刘男利用警政系统查询个资。
二○二三年间,嘉义王姓警员找上刘男,表示雾峰分局有案件嫌疑人是同事小孩,请求刘男帮了解是否移送地检署,刘男又将该嫌疑人刑事案件移送书PDF档案传给王男。
台中地检署指挥雾峰分局侦办贩毒集团,其中张姓毒贩得知被盯上,联络刘男帮忙打探案情,刘男同侦查佐索要卷宗、登入警政系统查询资料,还带着卷宗开车至南投和张男碰面,并告知有共犯指认张男是贩卖大麻的上游,导致张男潜逃出境,检方去年发觉有内鬼抓到刘男。
一审时,刘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院依泄密、违反个资法等六罪,判处二年三月徒刑。刘男不服上诉,表示对客观事实都坦承犯罪,请求给予缓刑;公诉检察官说,刘男从警卅一年,却触碰警察最不应该触碰的红线,还造成一名嫌疑人出境,严重斲伤司法公信力,若给予缓刑,很难对司法人员有警惕效果
台中高分院认为,刘男避重就轻,考量犯罪时间横跨七年、犯行多达六次,首次犯案已升小队长,并非刚出社会的年轻人,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