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她自制卖场的「假停车卡 」两人都遭殃
郑男将卖场停车票卡复制后,借给友人使用被抓包。(邱立雅翻摄)
新竹县一名郑姓男子向卖场租借停车位,却将停车票卡拿去复制,借给亲友使用,让杨姓女驾驶准备前往卖场停车时,被管理员发现持伪造停车卡并报案处理,杨女虽当场解释票卡是朋友出借,并非有意违反规定。经过调查后,警方将郑男、杨女以伪造证券函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今年5月间,竹北市三民派出所接获卖场停车场管理员报案,表示有车辆驾驶人使用伪造的停车卡片使用该卖场之停车位。经警方到场了解后发现,该车辆杨姓女驾驶人所使用的停车票卡确实不是该停车场所制作之卡片,杨女向警方解释,此停车票卡是郑姓朋友给她使用的,并不知道此卡非由停车场所发,如果不能使用此停车票卡的话,她愿意另外购票停车。
经警方调查,发现杨女使用之伪造停车票卡是一名有伤害、家暴等刑案纪录前科的郑姓男子所给,郑男表示他因住家没有车位,所以向卖场停车场租借长期车位,因为朋友到家里找他时没有车位停,所以才会自行至钥匙店复制停车票卡,将所复制之停车票卡借给朋友使用,但郑男不愿说明除了将卡片借给杨女之外,还有借给何人。
警方表示,郑男行为已涉嫌伪造证券,另外,虽杨女称不知该停车票卡为伪造,但使用伪造之停车票卡属实,警方在讯问郑、杨二民后,全案依伪造证券函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警方呼吁民众勿因贪图方便或是想要节省费用等原因而触法,即使是合法承租车位仍必须依照相关承租契约履行,自行复制票卡使用属于违法行为,社会大众对于身边之亲友也应互相提醒法治观念,切勿因小而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