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下车呕吐 15岁酒醉少女遭性侵还被丢包马路上
▲少女下车后立刻打给朋友,验伤报警。(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和友人到钓虾场喝酒玩乐,结束后送朋友返家,趁着对方下车呕吐,爬进后座性侵15岁少女,还塞200元要她自行搭车回家。新北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决3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31岁王男去年1月和10几名友人前往KTV玩乐,没想到在门口就被拦下,由于店家不愿在深夜接待未成年的被害少女,一行人才改至树林一家钓虾场。少女当晚不断被灌酒,还到厕所吐了2、3次,一直玩到清晨4点才结束。王男表明要载朋友和少女回家,但开车前偷偷问被害人要不要去摩铁,但遭到拒绝。
王男行经新庄的堤外便道先让朋友下车呕吐和休息,却趁着空档到后座抢走少女手机关机、脱裤性侵。他泄欲后竟然要少女在中途下车,并塞200元要她自行搭计程车。少女随后向郑姓友人联络,验伤报警。法官依DNA等证据判刑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