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老婆社区每天开会!他偷吃人妻被抓奸 暴气「把女儿高举重摔」
▲郑姓男子与曾姓女子同为新北市某社区管委会委员,2人多次开会后竟产生情愫,开始幽会交往。(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已婚的郑姓男子与曾姓女子皆为新北市某社区管委会委员,2人在经历几次开会后竟产生情愫,期间郑男为了有更多与曾女独处的机会,还骗妻子管委会原定每月开会1次,已改成每晚8点至10点都要开会。郑妻与曾夫知情后,气得趁2人幽会时前去抓奸,并一同上法院提告。新北地院审结判偷吃2人需赔偿30万元,另郑男还需支付妻子2万元。可上诉。
郑男1982年结婚后与妻一度离婚,2人1990年才又再次结婚,而他们的3名子女如今也都已成年。郑男与曾女2017年间分别经社区推举成为监察委员及财务委员,2人自此开始暧昧,日久生情后彼此为了增加相处时间,原本每月开1次管委会,2人竟各自向自己的伴侣谎称每晚8至10点开会。
不仅如此,偷情2人也经常利用LINE视讯对话调情、暗中于社区地下停车场的涵洞交换物品。而曾女更于每周五、六、日骗老公要跟4名干部到云林谈合建案,事实上却是前往郑男位在南投集集的房地,与其幽会同居。
曾夫从旁人口中得知此事后,2018年2月凌晨便与郑妻及其女儿相约,一同至南投集集抓奸。郑男一开门,曾夫当场于屋内发现老婆换下的贴身衣物,并于房内发现2人使用过的卫生纸,他气得当场要求妻子回家,怎料曾女不肯,双方争执下,郑男更直接爆气,多次出言恐吓老婆及女儿,甚至把女儿抓起来往地上摔,致她头部着地流血,且郑男见女儿倒地不起时,仍意图继续追打并恐吓,「我要给妳死,我生的,我怎么不能给妳死」。
事后,曾夫及郑妻皆提告并诉请离婚。法庭上偷情2人辩称,社区委员间互动良好,每天晚上本来就会自由聚集于社区大厅泡茶聊天及商讨社区事务,强调他们仅是一般正常社交,并无任何亲暱互动;至于前去南投,单纯是因2人决定共同经营民宿,利用周末假期去监工进度而已。
新北地院认为,郑男与曾女行为确实已逾越一般男女的交往,审结判2人须连带赔偿正宫30万元,另由于郑男曾多次家暴妻子,故需再支付2万元。同时,也判准双方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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