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勿任意捡拾!最重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泰利兰恩台风先后靠近台湾海域,带来丰沛雨量,适逢东北季风吹袭,海岸也陆续出现漂流木堆积情形,最近也有民众任意捡拾遭警方查获。农业局再次提醒民众,除非政府机关正式公告开放自由捡拾,切勿任意拾取,以免触犯森林法,最重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不偿失。

农业局长李玟表示,天然灾害过后,常有漂流竹木,流入本市沿岸除了立即派员前往辨识是否为贵重木,并集运保管,经辨识后非贵重木的废柴、竹、木则由相关机关尽速清理。

农业局表示,常有民众趁台风假时进入海岸捡拾漂流木,依照森林法规定,漂流木是属于国有财产,民众在政府机关正式公告开放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区域内「自由捡拾清理」。公告开放「自由捡拾清理」的漂流木主要以枝梢材、残材不具标售价值木材原则

平时在海边的漂流木,民众仍不得捡拾,以免触犯森林法第50条,最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还可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贵重木,更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高并科赃额二十倍以下罚金,最高可求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窃木用重机械车辆列为犯案工具将予没收,请民众务必遵守规定,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