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女户头剩8403元遭查封 司法院拚修法翻转现代版悲惨世界
高雄黄姓女子遭父亲以她的名义对自来水公司提出诉讼,导致当时才12岁的她就要扛起7万元的诉讼费,就连仅剩8403元的户头也被查封,堪称是「现代版悲惨世界」。司法院院会24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之1修正草案,针对贫困儿童、少年提起民事诉讼并接受诉讼救助,在官司结束后,本应受征收的诉讼费用有机会免还或少付,希望能避免「8403贫女」事件重演。
▲黄女根本不知道爸爸以她的名义去打官司。(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黄女的事情是在2017年间透过律师脸书PO文才引起社会大众注意,文中提到,她的双亲离婚之后,妈妈靠开计程车维生,却在1996年车祸坠湖离世,于是改跟着奶奶生活,期间从未见过爸爸,十多年后爸爸以她的名义和自来水公司打官司,败诉留下的7万余元诉讼费全落在当时才12岁、毫不知情的她身上。
更让黄女绝望的是,2017年成年后,高雄地院却强制查封邮局帐户,里头仅剩8403元「只能看不能用」,穷到走投无路的她也不知道该向谁求助。这封公开信在网路上传开,随即掀起社会大众议论,并称为是「贫女8403的哭泣」、「现代版悲惨世界」。
当年高雄地院曾发表声明稿表示,本院收到陈报后就签请核示并展开处理,发现黄女名下无任何不动产、薪资等,最近的年度财产所得总额也为零,每月存入邮局帐户的金额也只有数千元,远低于2015年公布的高雄市每人最低消费金额1万2485元,可见其8403元存款确实是日常生活所需,于是在2016年10月11日撤回强制执行程序,并未收取该款项,也没有苛酷执行的情势。
▲黄女穷到剩下8403元,却遭法院查封户头。(示意图/记者刘维榛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如今,司法院院会在本月24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之1修正草案,规定受诉讼救助的儿童及少年,假如在官司结束后需要负担诉讼费用,因此导致生计出现重大影响时,可以在法院裁定征收应负担之诉讼费用确定后3个月内,声请法院减轻或免除应负担诉讼费用,并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来决定减免程度。
司法院表示,如果未来立法院通过此案,在法规施行前的类似案件,即使法院已经裁定儿少应缴纳诉讼费用额确定,贫困儿少也可以在施行后3个月内向法院声请减免诉讼费用,往后也会更积极掌握实际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并随时检讨法律规定,以充分反映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