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包商非法聘移工挨罰45萬 扣押工程款才繳清

屏东1名包商承揽台南新建大楼工程,遭查获非法聘用3名越南移工,以违反就业服务法裁处共45万元罚缓,却迟未缴纳,案经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扣押工程款后才缴清。

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去年10月台南市专勤队查获屏东包商业者聘雇3名越南籍外国人在工地从事板模拆除及清洁等工作,其中有2人是行踪不明且许可失效、有1人则是逾期停留,台南市政府劳工局以非法聘雇外国人工作,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规定,每1名裁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对这名包商开出共45万元罚单,义务人迟迟未缴纳,案件于近日移送。

屏东分署指出,受理后发现这名包商名下无存款、车辆或不动产,依所记载的工地地址,用网路搜寻到厂址位于善化南科特区集合住宅建案仍在预售中,评估营建工程仍在施作尚未结束,书记官遂迅速核发执行命令给建设公司,扣押挨罚包商可请领的工程款。

建设公司告知包商有接到扣押命令后,才前去银行缴清罚单,并到分署缴纳因案件移送执行所衍生的邮资等执行费。

屏东分署强调,聘雇外国人工作仍应遵守就业服务法的相关规定,否则遭裁罚后不只要缴纳罚单,因为被执行所衍生的扣押手续费、邮资、鉴价等费用,也要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