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 地主违法封路 害翁撞伤还提告

屏东县万丹乡社中村92岁庄翁不小心撞到「封路围篱」受伤,不料却反遭地主控告毁损并被传去派出所做笔录,村民一气之下13日前往社皮所及事故地点举白布条抗议。(谢佳潾摄)

屏东县万丹乡社中路是社中村主要道路,不料因一半是私有地而遭地主围篱封路,导致路宽剩3米影响上千村民出入,日前92岁庄翁撞到围篱受伤还遭地主告毁损,村民30余人13日愤而到场抗议声援,要求地主返还平安回家路。

据了解,社中路有一半是私有地,今年3月地主用围篱封路,使原6米宽道路只剩3米,村民忿忿不平,频向村长庄正三陈情,希望地主撤掉围篱,否则汽车难通行,消防车也过不去,万一有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村民也很常至社皮派出所向警方求助,不解这条百年来都是村民在走的道路,竟说封就封。

然而,道路争议还没解决,日前92岁庄姓村民不小心撞到围篱受伤,反遭地主提告毁损,还被传唤做笔录,村民得知庄翁受伤还被告,气得13日相约至社皮所找警方理论、声援庄翁,前县议员卢同协也陪同前往,他说,封路后不仅庄翁受伤,很多人是好心不想追究,没想到反挨告,而警方却放任公共危险不处理。

随后一行人又至事故地点举白布条抗议,有村民指着围篱说,「围篱上的钉子超危险,撞到会不小心插到,很可怕」。庄翁儿子说,请地主不要为私人利益而妨害到村民的生命安全,让村民有条平安的回家路。

对此,万丹乡公所主任秘书陈敏哲说,依法规建筑线内缩3公尺的范围是法定空地,不得盖建物,而该地主直接盖到建筑线上,明显违建,县府已函示公所,先认定该地有无保留公用地的需要,若有就要保留,并将报县府依法查报拆除违建,县府15日将到场会勘。

他强调,该地确实是私有地,但根据屏东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第7条规定,若要废道或改道都要向县政府申请,且要公告1个月、在没有异议的情形下才可行,而该地主没有申请,还迳自拆道路柏油,公所已行文要求立即改善,否则将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