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二选区投开票所前出现竞选布条 警方前往劝导移除

今天是投票日,有民众在脸书「爆政公社」贴文指出,屏东乌龙国小前庭有摆设竞选布条,对此,警方稍早证实,已派员前往劝导并移除,且告知勿有拉票行为。(翻摄画面/谢佳潾屏东传真)

今天是投票日,有民众在脸书「爆政公社」贴文指出,屏东乌龙国小前庭有摆设竞选布条,对此,警方稍早证实,已派员前往劝导并移除,且告知勿有拉票行为。

从爆料照片可看出,该竞选布条有支持特定人士之嫌,对此,警方证实,确实有民众在乌龙国小投开票所前摆设竞选布条,员警已前往该投开票所将布条移除并告知民众勿有拉票行为。

警方强调,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政党或任何人不得于投票当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违者可处高额罚锾或罚金,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依选罢法规定,投开票当日,投票所内或附近有竞选或助选行为,如有拉票、散发传单、传送简讯、重新张贴、悬挂或竖立标语、旗帜、使用宣传车辆或扩音器、穿着候选人竞选背心于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应已构成所谓「竞选或助选活动」,违反者,应由主任监察员通知监察小组委员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10条第5项规定,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制止不听者,按次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