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釀10死 監院糾正屏東縣政府、園管局

去年9月22日明扬大火,酿百余人死伤。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如今遭监察院纠正。本报资料照片

监委王丽珍今天说,去年屏东明扬大火酿4名消防员与6名员工、共10人死亡,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未落实辖区工厂管理、辅导、监督及劳检之责,屏东县政府未曾列管该园区工厂危险物品,遭监察院纠正。

监察委员王丽珍、叶大华、张菊芳透过新闻稿表示,屏东科技产业园区内明扬公司在民国112年9月22日傍晚,发生大火气爆案,酿成包含4名消防员在内等共10人死亡、117人轻重伤重大工安事故。

调查发现,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园管局)未督促明扬公司依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向屏东县政府申报工厂危险物品,且未积极追踪明扬公司是否确实依规定办理「危害性化学品标示」。

监委说,因此无从在现场查知明扬公司的C40-P架桥剂储存不当,导致蓄热分解产生高温与可燃性气体后,自行燃烧引发气爆及粉尘爆炸;且园管局被动等待屏东县政府转知相关资讯,行事消极怠慢,确有违失。

监委表示,本案地方权管机关屏东县政府依工辅法规定,应受理包括屏东科技产业园区内工厂等辖区,使用工厂危险物品的申报并列管,但屏东县政府竟怠未为之。

监委指出,明扬公司早在110年C40-P已超过公共危险物品管制量,屏东县政府城乡发展处除未依法加以列管外,也从未转知消防主管机关,屏东县消防局欠缺风险意识,未曾积极向其他单位联系并取得相关资料。

监委表示,屏东县政府所属局、处未确实依法执行列管、检查,欠缺横向联系,制度面与执行面都有阙漏,导致未能发现明扬公司超量贮存公共危险物品C40-P达30倍,灾后还推诿卸责指「权管机关为园管局」,也有违失。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内政及族群、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4日举行联席会议,通过王丽珍、叶大华、张菊芳所提调查报告,并纠正园管局、屏东县政府。

另外,调查报告表示,行政院应督促经济部、内政部、环境部、劳动部等机关,针对危险化学物质的管理、工厂灾害应变机制、化学品资讯整合揭露等进行强化及检讨,加强横向联系,并要求地方政府、特定区管理机关、劳动检查机构等执法人员贯彻稽查作为,避免憾事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