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鉴制度纳入外部人士 院检都反对:影响审判独立
▲院检都担心,若变更法官评鉴制度将影响审判独立。(图/视觉中国CFP)
立法院将于明(24)日审议立委尤美女提案《法官法》修法草案,拟将法官、检察官评鉴机制排除司法官代表,增加外部人士比例。对于这个版本,包含女法官协会、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剑青检改等多个司法官团体,均表达反对立场,认为这将干扰个案侦查,并扼杀审判独立。
目前「法官(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中律师、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等「外部委员」占过半数的7人。但尤美女的版本打算修正为「长期参与司法改革、人权、公益或弱势议题之非法律学者及社会团体代表6人组成」,外部人士也过半数。
对此,女法官协会发表声明表示,若修法过关,未来透过特定团体之游说下,势必以多数优势主导法官评鉴机制,而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另外法官评鉴的方式,等同直接评价法官的判决书,无疑在现行诉讼制度的救济程序之上,创造一个有权无责的超级「太上审」,以评鉴为手段影响审判之结果。
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则认为,修法草案将参与法官评鉴委员会的「社会公正人士」,修正为「长期参与司法改革、人权、公益或弱势议题之非法律学者及社会团体代表6人」,但没有界定何谓「长期」、哪些「团体」符合资格,「有引人发想系指某些特定团体之疑虑」,且未说明在政府人事精简化原则下,在委员会增设专任委员的必要性。
检协会并指出,评鉴制度应「避免沦为干扰个案侦查、扼杀公平审判之隐形杀手」,若全面开放案件当事人得声请评鉴,将使法官、检察官随时面临遭请求评鉴之风险,希望立法审议时,审慎确保审判独立及维护司法公正性。
剑青检改则批评,尤美女的修法版本严重伤害司法公正,偏好特定团体,造成当事人间诉讼不公平后果,且尚有诸多重大瑕疵。请立法院审慎修法,勿成破坏司法公正之罪人。公平诉讼是司法基石,吁请停止「利益冲突团体」介入法官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