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条例修法 法学界喊违宪
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谢哲胜8日主持「平均地权条例修法合宪性审查研讨会」,针对私法人购买住宅原则禁止例外许可且限制转让年限、预售屋买卖禁止让与、以5,000万元高额行政罚禁止炒作,三大争议焦点的合宪性审查,邀请学者专家参与研讨。
谢哲胜表示,限制人民权利不是不可,但此次修正案涉及违反宪法第15、22及23条,且修法必须符合第23条「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其中的增进公共利益要件;探讨的前提,必须先了解到底何为公共利益,再来看适当性、必要性、比例性,如果内政部所指的公共利益,是让大家有房可买,如此的修法就是不当连结原则。
台大法律学院兼任教授廖义男表示,此次修法涉及违宪部分,大家要了解不是立法者立法后,大家就接受,而是应勇于挑战,提出释宪。
谢哲胜指出,学界希望鼓励大家提出宪法诉讼,必须经由一次次宪法诉讼,来找出借由修法平均地权条例,作经济管制的标准,司法权也可以制衡行政权,且厘清前述限制人民权利手段是否可达增进公共利益目的;房价是可以这样打下来的吗?全世界有这样的方法来打房吗?应进一步思考其适法性。
以听众身分出席的亚昕国际董事长姚连地指出,修法必须有其必要性、目的性,但限制人民财产自由处分的自由被限制,就是扰民;如果控制房价是目的,那么此次修法是禁止私法人买房、禁止预售屋转售和让与,未来人民买卖被限制,严重者将影响国内经济和内需。若有机会他愿意提出释宪,看看大法官的法律见解,是否修法条文符合自由民主国家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