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溪路燈掉落砸傷夫妻 公所判賠493萬
新北市平溪区静安吊桥的路灯掉落,砸伤游客黄姓夫妻,基隆地院判区公所应赔偿493万多元,可上诉。平溪区长李天民说,将通盘考量区公所立场及当事人权益,研议后续处理方式。
判决书指出,黄姓夫妻2021年9月15日到平溪旅游,在静安吊桥南山端出入口石墩处,遭掉路的路灯砸中受伤,2人求偿医疗、交通、工作损失、劳动力减损及精神慰抚金,合计724万多元。
平溪区公所答辩,事发当天2人未上救护车就医,应举证所述伤害与事故有无因果关系,若公所应负赔偿责任,也请法院审酌对方求偿金额合理性。
法官依据警、消当天工作纪录内容,确认黄姓夫妻在静安吊桥遭上路灯击中,2人都有头部外伤等伤势。函询黄姓夫妻就医的医院,伤势及病症是否因路灯砸中造成,依医院函复内容,认定有因果关系,平溪区公所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审视相关事证,判决黄男可求偿医疗费、交通费、不能工作损失和精神慰抚金,合计26万7939元。黄妻可求偿医疗费,未来需支出医疗器材费(助听器)、交通费、劳动力减损和精神慰抚金,合计466万7459元,夫妻共493万元。
李天民表示,收到判决书,了解判决理由后,会通盘考量公所立场及当事人权益,研议后续处理方式。发生意外后,公所即对当事人表达关怀之意,持续加强路灯等公共设施维管作业,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