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督机制 民进党没在怕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目前各国都在积极施打新冠疫苗,台湾也开始开施打,并由苏贞昌院长和陈时中部长带头示范,这对我国国民健康及国境开放有所助益,也是民众共同的期待。然而,疫苗采购的资讯政府选择性的公开下,民众只能获得片面资讯,在野党想借由「疫苗采购调阅小组」进行监督,却在民进党立委人数优势下经复议程序被否决。民进党立委不仅自我阉割其国会监督的权利义务,更贴标签、挂红帽,指国民党立委会泄密中共,疫苗价钱公开将影响采购,企图利用反中氛围,毫无顾忌的替行政机关找掩护,立法行政一体,伤害了权力分立原则。

法院为有效行使宪法所赋予之立法职权,自得享有一定的调查权,主动获取资讯,充分思辨,审慎决定,以善尽立法机关之职权,发挥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机制。《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所调取之文件,限由各该调阅委员会、调阅专案小组之委员或院长指派之专业人员亲自查阅之。查阅人员对机密文件不得抄录、摄影影印、诵读、录音或为其他复制行为,亦不将文件携离查阅场所。至于何种文件属于机密,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加以规范。因此,如果执政党认为疫苗采购涉及国家机密,基于国家安全大可自行核定疫苗采购之机密等级,谁都不能无故泄漏相关资讯,此为正道,民进党立委却反其道而行,破坏国会监督制衡的机制,自废武功

另外,近日监察委员蔡崇义、王幼玲、赵永清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作出第三版调查报告,一案三查翻案洗白翁启惠,3位监委并强调每一个议题有多个面向,三个相关的调查报告所涉重点各不相同。确实,针对同一议题,不同监察委员从不同面向作出调查报告的案件应该有前例,但这是针对同一议题。

翁启惠经监察院弹劾,案件即应送惩戒法院,由惩戒法院经言词辩论程序做出申诫处分判决,翁启惠提起再审被驳回后,转头向监院陈情,指责都是监察院未正确函复惩戒法院,财产申报不实及违反利益冲突回避都已被撤销,使其再审程序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别忘了,翁启惠是撤销处分的当事人,处分书理当送达当事人,其可持撤销处分书向惩戒法院提出再审,交由惩戒法院作判断。

如今,二度再审申请被驳回的翁启惠,得以第三版调查报告作为新证据再次提出再审申请,开创弹劾翻案的「新契机」,引发官官相护之嫌,让监察院的形象大坏,难道第6届监委的任务不在整饬官箴,而在为执政党废监院添加柴火

疫苗施打是现阶段与未来一年的重要防疫方向与政策,但疫苗采购黑箱作业,利用人数优势否决「疫苗采购调阅小组」,政府却没在怕;3位监委为翁启惠翻案,引起民众哗然,民进党立委不发一语,政府也没再怕。因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几乎被执政党把持,1450大内宣让满意度居高不下,政府做起事来自然毫无顾忌,但这种只手遮天的统治,非人民之福、民主之幸。(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