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沟盖绊倒全身伤 高雄男提告求偿!水利局:回诊搭公车就好
黄姓因水沟盖纱网破损,害他踩踏扑空,手脚多处擦伤,事后对高市府提告求偿。(中时资料照)
高雄黄姓男子行经85大楼旁人行道,因水沟盖纱网破损,害他踩踏扑空,手脚多处擦伤,事后对高市府提告求偿就医、精神损失共18万元。水利局出庭辩称,水沟盖纱网破损面积小,黄男自己不注意也有责,伤势也不严重,回诊搭公车就好。高雄地院审酌黄男伤势及水沟盖破损现况,判水利局确实管理有疏失,须赔偿黄男2万8815元,可上诉。
2022年3月30日傍晚六点半,黄男行经高雄市苓雅区三多四路85大楼公车站牌附近的人行道,因路面的水沟孔盖纱网有破损,害他经过时踩空直接「扑街」,鼻子、右手掌、双膝擦挫伤,为此3天不能工作,还要付出医疗、交通成本,向水利局提告求偿18万元。
水利局反驳,黄男的伤势很轻微,不影响行走、日常自理等能力,看医生回诊不需要搭计程车,应该以高雄市公车票价作为计算即可。此外,破损纱网宽度及面积只占人行道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黄男未注意导致跌倒,自己也有过失。
法官打脸,强调黄男受伤的位置在右手及双膝,怎能要求他在手脚均有伤势的情形下,还自行骑车或开车就医,更何况要他搭公车,忍受候车、换车及长期拥挤或可能碰撞伤处的痛苦。
法官认为,水沟盖纱网破损面积确实不大,但当时遭尘土覆盖,不能苛求黄男要负应注意的责任。水利局对于该处人行道水沟盖的管理确实有疏失,导致黄男傍晚光线不佳经过时不慎踩空摔伤,身体、健康权受损害,精神也受到相当痛苦,请求「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也有理。审酌相关证明文件,判水利局应赔偿黄男2万8815元为合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