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案件研讨会 找差距 聚合力 促提升
近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第二季度案件研讨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罗晓娅主持,全市两级检察院共20余名民事检察干警参会。
会议通报了普洱市1至5月民事检察条线业务数据,并结合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安排,全面客观地总结上半年工作亮点及不足,提出下半年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思路及目标。
同时,与会人员围绕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宁洱县人民检察院、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3起案件进行集中研讨。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裁判过程、争议焦点以及审查意见进行阐释,对参会人员提出的证据采信、事实查明和条款适用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针对案件中涉及的虚假诉讼、连带责任调解书的监督等引发全员激烈讨论,整个过程中既有观点碰撞,也有理论升华。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核心业务数据,全面对照业务数据考核指标,深入思考如何提高弱项、补齐短板,实现零突破。认真剖析原因,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找准问题根源,聚力补足短板弱项、清零空白项目标,想办法定措施,着力破“零”。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口”,围绕案件质量评查的最新要求,紧盯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具体问题,确保精准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基层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明确,要坚持把典型案例挖掘培育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用心领悟优秀经验做法,拓宽自身办案思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提升精准适用法律和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的能力,以典型案例培育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效办案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本报记者 谢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