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受害家屬批罪推基層 台鐵:尊重法院判決

普悠玛事故6周年,家属质疑台铁一味追杀司机员尤振仲,却避谈系统性问题,甚至至今没有真相。台铁仅回应,尊重法院判决。

台铁第6432次普悠玛列车于民国107年10月21日行经宜兰新马站时翻覆,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司机员尤振仲判刑定谳,其中1名伤者向台铁求偿,台铁再向尤振仲求偿。一审判台铁败诉,经上诉,二审11日改判尤振仲赔偿新台币293万余元,还可上诉。

普悠玛事故罹难者家属董小羚今天指出,台铁将问题简化成人为疏失,一味追杀司机员尤振仲,把罪推给基层员工,却避谈系统性问题,事故制度性问题仍未获重视,台铁应负起责任揭露真相,并全面检讨。

台铁今天没有正面回应,只向媒体表示,尊重法院判决,该案源为普悠玛事故中1名伤者向台铁及司机员求偿,经法院判决台铁与司机员须连带赔偿该旅客587万4998元,已依据判决将全部金额给付旅客。

台铁指出,日前法院再判决司机员须与台铁共同分摊赔偿,金额为已给付赔偿金的半数293万7499元,将依判决结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