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入罪化 藍批政院怠惰
有「百亿赌王」之称的林秉文上月五日未出庭,事后发现已出境。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周一审查弃保潜逃「入罪化」的刑法修正草案,此案为二〇一七年司改会是会议列为修法重点,但行政院版草案至今未送出。国民党立委罗智强批政院怠惰,质疑刻意制造司法空窗,才让「百亿赌王」林秉文有机会潜逃。司委会召委吴宗宪说,周一不排除就让草案出委员会。
罗智强等国民党立委提案主张,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脱逃,由现行「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受具保、责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经合法传唤不到场,经发布通缉者,亦同。逃匿被告涉犯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弃保潜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林秉文涉及八八会馆地下汇兑案,弃保潜逃。台盐前董事长陈启昱涉绿能弊案,遭台南地院通缉,躲藏廿四日后,于去年十一月廿五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到案,当晚便遭羁押禁见。
二○一七年司改国是会议就对弃保逃逸加重刑责有共识,法务部去年八月称,「弃保潜逃罪」修正草案在行政院核定中,若无意外,会在本届立院第二会期将送案审议。不过,立院司委会将在周一审查包括民众党版在内的刑法修正草案,却仍未见政院版本草案。
罗智强说,行政院怠惰,好像只要碰上绿色高官,纵放情况比比皆是,民进党难道是刻意制造司法空窗,让「绿友友」们逃之夭夭,林秉文也才有机会弃保潜逃。
罗智强说,民进党针对在野政敌万里追杀,一刻不松,连巨额交保都不能满足,一定得「押好押满」,但遇到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陈启昱等人涉案,司法标准完全不同,有些人趁司法空隙逃亡,这就是为何要制订「弃保潜逃罪」。
罗智强表示,弃保潜逃本身应当作单独罪责,防止重犯譬如恶行重大的诈欺犯潜逃,保金只是一个成本,若加上刑罚,会有相当吓阻力。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也批政院打假球怠惰,她都怀疑有协助逃亡之虞,民进党对于金融犯罪,立法怠惰,针对弃保潜逃的对策都在打假球。
吴宗宪说,弃保潜逃入罪化有必要,我国没有「弃保潜逃罪」。早在上会期已经要推弃保潜逃入罪化,当时林秉文等人还未潜逃,提案并非为了特定人。由于修正条文不多,有机会的话,当然让草案出委员会。
吴宗宪说,我国弃保潜逃没有成本,除非当初有交保金,潜逃要没入保金,但我国正常案件的交保金其实很低,大部分都在十万元以下,若无交保金,仅是限制住居或「人保」,那都没有用。
吴宗宪以其法律实务经验分享,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七千万元交保破了国内政治人物的纪录,但以美国案例为例,交保金常常是几十万美元,那才有让人不敢弃保潜逃的压力。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右)在二○二三年九月弃保潜逃,高等法院已发布通缉。本报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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