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朱國榮炒作龍邦股價判刑8年 二審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主文和理由矛盾,各项判决里有间也存有矛盾,二审判决中仍有事实待调查,证据及理由也有调查不备、矛盾之处,故撤销二审判决,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朱国荣被控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间,利用亲友与国宝集团员工提供人头证券帐户,以大量相对成交及连续高价买进的方式,将龙邦股价从10.25元拉擡至13.85元,涨幅高达35.12%。
朱国荣另于2012年11月到2013年1月间第二波炒作龙邦股票,以17个人头帐户相对成交、连续高买,将龙邦股价从每股19.1元炒作上涨至34元,涨幅高达78.01%。
一审指出,朱国荣等人第一波炒股犯罪所得共6204万余元,第二波炒股犯罪所得高达5亿7443万余元,两次共计6亿3647万元;但二审审理后,认定第一波炒股已实现亏损为633万余元、拟制犯罪利得为2840万余元,第二波炒股实际亏损1470万余元。
二审指出,朱国荣等人2次犯行犯罪获取财物或财产上利益未达1亿元以上,认为一审计算金额错误,另审酌朱国荣等人炒作龙邦股价,对股票市场秩序、投资人对公平交易市场信心,造成相当严重危害,恶性非轻,改判朱国荣8年徒刑。
案件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尚未宣判、仍在审理期间,朱国荣今年9月8日确定弃保潜逃,搭乘游艇逃亡出境。朱国荣另涉中信国宝弊案,二审被重判16年,案件仍在最高法院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