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微电车注意!7事项要遵守 30日前未领牌最高罚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俗称电动自行车)已正式纳入管理,所有新购车辆需强制挂牌,已购车辆则须在2年内完成挂牌。(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提供/刘彦宜台北传真)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俗称电动自行车)已正式纳入管理,所有新购车辆需强制挂牌,已购车辆则须在2年内完成挂牌,因此于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规定领牌上路,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最高3600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提醒,微电车应尽速于今年11月30日前领牌,否则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最高3600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此外,北市开放自行车行驶之人行道、自行车道(河滨自行车道除外),皆禁止微电车行驶。
交通大队执法组长黄建盛指出,骑乘微电车须注意7大重点,包含免驾照,年满14岁才能骑乘,违反者最重处1200元罚缓,车辆移置保管;骑乘需戴合格安全帽,违反者处300元罚锾;不得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违反者最重处5400元罚锾;不得载人及限速时速25公里以下,载人者将处300元以上罚锾,超速者最重处1800元罚锾。
黄建盛说,还须注意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驶及夜间行车要开启灯光。违反者最重处1200元罚锾;不可酒驾、毒驾,违反者最重处2400元罚锾,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违反者最重处15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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