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致8伤!联结车卡平交道遭自强号拖行150M...男大生提国赔只拿9万
▲自强号二水站撞车起火。(图/翻摄自刘骐安脸书)
彰化惠民村交平交道2015年发生自强号列车撞联结车重大事故,拖车头起火并造成8人轻重伤,其中一名赖姓男大生事后提起国家赔偿告诉,向台铁求偿567万多元,不过法院认为,本件事故非台铁的过失,因此最后判赔9万多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52岁男子赖在义2015年11月6日晚间,开联结车经过彰化县二水乡惠民村平交道时,因阻断器放下而卡在平交道上。当时北上的142次PP自强号列车闪避不及,直接撞上联结车,拖车头当场起火,更造成8名乘客轻重伤。
其中一名赖姓男大生受重伤,导致他右侧腰际与下背部挫伤、体壁巨大深层撕裂伤、侧腰与背部腹外斜肌上缘接触完全断裂合并、腹内斜肌与腹横肌肠骨上缘接接触完全断裂合并、右上臂金属异物0.8公分×0.2公分穿刺崁顿、四肢擦伤、右侧第一至第五腰椎横脊突断裂及右侧荐骨肠胃合并右侧臼齿断裂等伤害。
赖男认为当时他所在的车厢为行李车厢,并无行车安全设备及防护措施,而列车长在验票时却疏于列车座位分配调拨,显然有违维护行车安全之义务,加上该处台铁平交道的净空范围,并不足以容许大型车辆通行,认为台铁疏于管理,因此声请国家赔偿,向台铁要5,678,773元。
不过,法院审理时,认定车祸发生主因是大型车辆滞留在平交道上,与列车长或台铁平交道净空范围无关,认为本件事故非台铁的过失,最后判决认定台铁仅需赔偿赖男90,237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