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排放污染影响学校 环境部拟加重裁罚1.5倍
环境部预告修正「移动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裁罚准则」,如果机车、汽车等移动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行为影响学校,罚锾将加重1.5倍。(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预告修正「移动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裁罚准则」,如果机车、汽车等移动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行为影响学校,罚锾将加重1.5倍;若在空气品质维护区重复违规,可依违规次数加重罚锾;台塑、中油等制造油品公司供应油品超标罚锾从原本10万至100万,改为40万至100万。
环境部昨预告修正「移动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裁罚准则」,将汽、机车等移动污染源驾驶排放超标空气污染物、拆除或改装非认证空污防制设备等多项违规行为罚锾,改以公式计算。
不过环境部大气环境司长张顺钦指出,此次草案新增,只要违规行为影响学校,罚锾将可加重1.5倍;空品维护区的重复违规行为将按次罚款,像是未定检合格的机车进入空品区,1年内首次违规500元,第2度违规罚1000元。
张顺钦表示,此次草案也新增裁罚对象,如果汽车制造或进口商贩售的车辆,没有排气审验合格证明或进口数量与申报量不一致,将可处2万5000元至20万元罚锾。
草案亦赋予燃料供应业者更重的责任,他说明,中油、台塑等制造油品公司供油品超标,原本裁罚10万至100万,草案规画改为40万至100万,包含1项超标,原本裁罚10万改为罚40万;2项超标原本裁罚50万改为80万,3项超标以上均罚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