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燃料税11月底前寄催缴通知 补缴期限年底截止

▲▼ 113年汽燃费补缴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逾期将开罚! 。(图/嘉义区监理所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还未缴纳今(113)年度汽机车燃料使用费的车主注意啰!嘉义区监理所将于11月底前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将开罚并移送强制执行。

自用汽车及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营业车则于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开征,对于未依期限缴纳之车主,请留意补缴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罚锾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费额后续将移送强制执行。

嘉义区监理所所长黄万益提醒您,收到催缴通知书可使用行动支付缴纳:利用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一卡通MONEY、元大银行、永丰银行、台北富邦银行、街口支付、哔哔缴、悠游付、全支付、虾皮购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询缴纳;或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或透过电话语音缴纳。

若没有收到催缴通知书又不确定自己爱车是否已缴纳汽燃费的车主,除了向监理机关洽询外,也能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即时查询,或于超商使用多媒体设备查询、补单及缴费。

尚未缴纳汽燃费的车主,务请依期限尽速补缴,以免受罚,同时也鼓励车主申办活期帐户约定转帐扣缴及电子缴款单,不必担心未收到缴费单、遗忘缴费而受罚,省时又方便,相关申请书表可于本所官网(https://cyi2.thb.gov.tw)或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下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