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家鸡拒导盲犬入店内 北市社会局出手了

韩式炸鸡连锁店「起家鸡」日前传出有分店违法禁止导盲犬入内。(黄敬文摄)

韩式炸鸡连锁店「起家鸡」日前传出有分店违法禁止导盲犬入内,台北市导盲犬使用者「宝妈」爆料,日前与视障友人前往起家鸡光复店用餐,结果被店员以宠物不可以入内为由,禁止导盲犬入内,更呛是总店老板不准让导盲犬入内,消息曝光后引起挞伐,起家鸡粉专也紧急发出道歉声明;台北市社会局表示,已接获民众申诉,将依法函请业者提出改善措施。

宝妈指出,日前她与友人欲前往该店用餐,结果女店员竟以「宠物不可以入内」回绝,即便强调是导盲犬,但对方最后还是不让导盲犬入内。

宝妈当时强调导盲犬是合法的工作犬,受到身权法保障,而主管机关是卫福部,后续将行文维护视障者和导盲犬的权益,不过该店员请示店长后仍回绝,更呛「你们要行文就去行吧」,指出总店老板说因为有狗吓到过客人,所以不准让导盲犬入内;最后宝妈一行人只能去其他地方用餐。

消息一出引起网路挞伐,起家鸡立即发道歉声明,强调向大家致上万分的歉意,在难得的假日中造成大家的不愉快,经核实确认本次事件归因于门市人员的误解与疏失,以及内部训练不够全面。

起家鸡表示,非常欢迎导盲犬入店,并极力保障身心障碍者自由出入公共场所之权利,再一次郑重的由衷的向大家致上最深的歉意,目前已对事件当下处置不当的员工进行相应惩处,相关部门将尽速着手研拟相关知识的补充与教育训练,以避免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产生

台北市社会局表示,知名连锁餐厅以宠物为由拒绝导盲犬进入,此一作法违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若未改善将处最高5万元罚锾,并须接受4小时的讲习,呼吁营业场所业者注意法规,并建议于工作人员教育训练纳入其宣导,保障视障者及导盲犬进出公共场所的权益。

社会局指出,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导盲犬或训练中导盲幼犬及其使用者、合格训练师、导盲犬寄养家庭等,皆配有相关证件供查验,也有进出公共场所的权利,因此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包括餐厅、烘焙坊等)、大众运输工具及公共设施之负责人、业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绝导盲犬及导盲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条件(如缴纳保证金、将导盲犬留置店外等),若有违法事实将依法查处。

社会局强调,已接获民众申诉,刻正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函请业者提出改善措施,届期未改善将处罚锾及接受讲习;并持续加强宣导认识导盲犬,进而减少拒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