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 调整三项目保证金
处置股票保证金调整
汇率类期货契约保证金调整前后金额
台湾期货交易所于111年4月14日公告调整汇率类期货、股票期货契约保证金,并针对处置股票进行保证金调整。
台湾期货交易所于111年4月15日调高泰博期货契约(PD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之1.5倍,本次调高系泰博(股票代号:4736)经柜台买卖中心于111年4月13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111年4月14日至111年4月29日),期交所依规定调高泰博期货契约(PD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自111年4月15日(证券市场处置生效日次一营业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111年4月29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之保证金,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台湾期货交易所于111年4月14日公告调整之汇率类期货为美元兑日圆期货契约(XJF),而股票期货契约包括长荣期货契约(CZF)、东和钢铁期货(FBF)、中鸿期货(FCF)、嘉联益期货(JZF)、联茂期货(KBF)、网家期货(NUF)、桦汉期货(OQF)等七档股票期货契约及长荣股票选择权契约(CZO)所有月份保证金金额及适用比例,并自111年4月15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