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费7月开征 公总延长缴纳期限至8/31

交通部公路总局宣布,今年自用汽机燃费缴纳期限延长至8月31日。(本报资料照)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交通部公路总局宣布,为降低群聚风险,今年7月开征的自用汽机车汽燃费缴纳期限,由原先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公路总局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机车燃料费缴纳通知书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寄发,车主可透过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以及利用哔哔缴、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虾皮、元大银行等App缴纳,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帐户缴纳者,无需支付代收手续费,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请先洽询各发卡行库相关手续费金额

此外,民众仍可持通知书至金融机构邮局或超商临柜缴费,或透过电话语音转帐代缴系统(412-1111、412-6666,服务代码169#)缴费。

公路总局提醒,原已寄发的汽燃费缴款通知书所载缴纳期限为7月31日,将自动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情间,仍请车主多利用网路电话线上缴纳汽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