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全文/涉教唆泄密案 北检14日侦结起诉马英九
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泄密案,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认定马明知不能非法监听,还涉嫌教唆黄世民泄密江宜桦,依《通保法》泄密罪、《个资法》等将他起诉。
▲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侦结,14日遭北检起诉。(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全案涉嫌关说泄密案发生在2013年,当时特侦组侦办法官弊案,意外监听当时的立法院长王金平和民进党总召柯建铭涉及司法关说,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则在8月31日晚间到总统官邸报告侦查的结果,马英九当下指示秘书,要黄世铭9月1日到官邸报告,后又指示黄世铭向当时的行政院长江宜桦、罗智强报告此事。
由于侦查期间,马英九时任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因此等到去年卸任后,北检2017年12月1日才重启调查,并以被告身分传讯马英九,同时以证人身分传唤江宜桦、黄世铭、罗智强等人,侦讯超过7小时,当时马英九讯后表示,由于传唤的证人比较多,花的时间比较长,基于侦查不公开,不便作任何说明。最后,北检今认定涉嫌教唆泄密,依法将马英九起诉。
马办回应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非常遗憾检察官没有接受马前总统在北检的完整说明,马前总统处理干渉司法关说重大丑闻,因此事件涉及部会首长的政治责任,他是执行元首依据宪法的职权,根本不应该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