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詐團卻遭法院駁回 新竹檢察官痛批法官應「不恥下問」
新竹地检署侦办一起诈团案件,近期依加重诈欺罪起诉主谋陈奕纶,却遭新竹院地院以证据不足、「逾期未补正」裁定驳回,新竹地检署对此炸锅,罕见函文新竹地院痛批承办法官资历尚浅、历练不足,若本身能力不够,应不耻下问;院检为诈团互杠,已成为北台湾法院热议话题。
据了解,新竹地检署洪姓检察官最近追加起诉诈团主谋陈奕纶,检方指控陈男主持、操纵诈团取得赃款后,先将赃款交由同案被告钱昱叡与张资鑫,再指示下属将赃款汇往张资鑫吴姓妻子帐户(另案侦查中);检方将侦查中的证人指述、金流、帐户、犯罪时间、行为、地点搜证后,起诉由新竹地院审理,没想到却被法官以剥夺被告防御权等理由,退回要求补正。
新竹地检署依规定在期限内补正后,讵料新竹地院又以检察官「逾期未补正」裁定驳回,新竹地检怒而函文新竹地院,痛批法官资历尚浅、历练不足、判决品质甚为粗糙,为众所周知之事,期受理诈团案惊慌失措,似可理解,若本身能力不够,应不耻下问,或向前辈虚心求教,竟反诬指检察官滥行起诉,审判品质草率至此,实难想像。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实,应负举证责任,并指出证明之方法。法院于第一次审判期日前,认为检察官指出之证明方法显不足认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时,应以裁定定期通知检察官补正;逾期未补正者,得以裁定驳回起诉。
新竹地检署指出,该署检察官已于期限内补正,而非「逾期未补正」,不论新竹地院对补正内容有何评价,仍不得违法裁定驳回起诉。
诈欺集团猖獗已成民怨之首,检警调近来强力扫黑打诈,要溯源抓集团首脑。图/报系资料照
新竹地检署起诉诈团首脑,却遭法院以滥行起诉裁定驳回,让检方诈锅。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