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巡察:拓宽整改责任范围 做实日常整改监督

来源:中国日报网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更好地发现问题不仅是对工作的强力推动,更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12月3日,杞县县委巡察办主任宋家蒲介绍。今年以来,杞县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巡察综合运用成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盯整改各环节责任落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拓宽整改责任范围,强化统筹协调。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巡察工作暨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通知分管被巡察单位县领导、纪委监委、组织部及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参加,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集合多方力量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县委书记强调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也是关键一环,各分管县领导、巡察部门、各被巡察单位、县纪委监委及县委组织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巡察整改工作各自职能,坚定不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做到巡察整改不缺项、不漏项,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效发展。十三届县委以来,县委书记在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上点出被巡察党组织问题114个,针对每个问题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有序推动了问题整改。

做实日常整改监督,压实整改责任。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家单位联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整改情况给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提升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质量。同时,根据督导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的被巡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被巡察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已对10家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质效监督检查,对2家整改不力被巡察单位负责巡察整改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巡察整改。杞县县委巡察办适时对已经完成巡察的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和督促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整改。这不仅能够帮助评估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防止问题反弹,还能够进一步强化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意识,提高其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从而推动被巡察单位的健康发展。目前,杞县县委巡察办针对乡村振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领域涉及的10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418个,移交问题线索共144件,推动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85个。

“巡察整改不是一阵风,多方力量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单位良好发展。”杞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