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噪音車」遇警攔檢冒哥哥名義簽通報單 多付9萬元換免入獄
新北市陈姓男子骑机车违反噪音管制法,遭员警举发时,用哥哥名义签收机动车辆排气管通报单。陈的哥哥收到环保局通知参加「环境讲习」时,才知被冒名并报案。法官审理后,依伪造文书罪判陈男3月徒刑,易科罚金要9万元。全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2024年6月15日凌晨1时10分左右,骑普通重型机车行经台2线新北市金山区路段,遭员警拦检并举发违反噪音管制法。
员警要求陈男签收查处机动车辆排气管通报单时,陈男在「行为人签名栏」签署哥哥的名字。环保局接获警方通报后,寄出环境讲习通知单。陈的哥哥收到通知单,觉得奇怪,因为他并未骑过噪音车。警方接获陈男的哥哥报案后,查出当天被拦检的是陈男,将全案函送法办。
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时,陈男坦承涉案,并与陈男的哥哥指诉内容相符,加上拦检时现场照片、查处机动车辆排气管通报单翻拍照片、环保局环境讲习通知单等事证,认定陈男自白与事实相符,以涉犯伪造文书罪嫌,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法官指出,陈男正值青年,智识正常,骑车违规遇警拦查,竟冒用哥哥名义签收通报单,严重侵害主管机关对违规裁罚正确性,并使哥哥遭受行政裁罚,行为不足取。审酌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动机、手段、所生危害程度等情状,判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陈男骑机车违反噪音管制法,遭员警举发时,用哥哥名义签收机动车辆排气管通报单。基隆地院法官审理后,依伪造文书罪判陈男3月徒刑,易科罚金要9万元。全案可上诉。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