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韩?交通部不惜损失国有资产逾11亿元
(高雄港第20工区的开发计划表。图表/高雄都发局提供)
高市都发局长林裕益15日中午表示,高市府新团队上任后,即积极推动「爱情摩天轮」招商投资,日前公布招商进度,已吸引加、美、法、日、俄、香港等7个国家团队关注,多家厂商看中高雄多功能经贸园区第20工区优越条件,提出开发提案,但,交通部以「未看到计划书」为由卡关,他怒斥「交通部不要逢韩必卡」,除了阻碍高雄发展,更让国家损失超过11亿元资产。
林裕益表示,土开公司经营的高雄港区1~10、16~18、21号码头土地,位在「高雄多功能经贸园区特定区」第20工区内,依照都市计划规定,各工区基地开发之前,必须先完成两件事情,第一是,提出「开发计划书」,报经都市计划主管机关(高雄市政府)审定,第二是,开发单位须与高雄市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书」。
他说,土开公司经营的20工区基地「开发计划书」,港务公司早在2018)年7月前高市府时期,就已提报,并经高市府于同年9月审定。目前就只待高市府(甲方)、交通部航港局(乙方)、以及港务公司(丙方)等3方,完成开发许可协议书签订之后,就可以进行基地招商开发作业。
林裕益强调,港务公司去年7月,即以开发许可方式申请办理高雄港1~10、16~18、以及21号码头(多功能经贸园区第20工区)开发计划案,但,迟未与市府签订开发协议书,让高雄港区延宕开发1.5年,都发局将发函航港局及港务公司,依都市计划书规定,将第20工区变更负担的公共设施回馈比例,从42%恢复到52%。
「20工区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原为「港埠用地」,容积率仅120%,1999年都计变更为「特定文化休闲专用区(特文区)」,容积率提升为390%至490%,依都市计划规定,变更后「须负担回馈高雄市政府52%的土地」。
林裕益说,为了鼓励加速「多功能经贸园区」地主开发意愿,高市府2013年办理「变更高雄多功能经贸园区特定区细部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明白规定,各开发工区如于都市计划公告实施后6年内,也就今年6月4日之前, 与高市府完成协议书签订,交通部所需回馈高雄市政府土地的负担回馈比例,得降为「42%」,否则,就须恢复为原负担回馈土地比例「52%」。
他说,港务公司去年7月向前高市府申请开发许可,前高市府于同年9月即已审议通过,12月核定。之后,交通部航港局、港务公司也于今年5月函报该案开发许可协议书条文给市府,经3方协商取得共识,高市府今年6月25日函复核定,并通知航港局、港务公司三方用印签订协议,但,很后续因航港局、港务公司表示须征得交通部同意,才肯与高市府签订协议书,「这不是卡韩,甚么才是卡韩」。
林裕益表示,公文往返及协商,费时长达1年,至今三方协议书仍未能签订。早已超过都市计划规定期限,目前依都市计划规定,此案的开发土地负担回馈土地比例,必须将「42%%」恢复为「52%」,估计延宕造成的国有土地资产负担回馈损失3.2公顷,市值超过11亿元以上。
都发局表示,签订第20工区系依「开发许可」方式办理开发,如未签订协议书,依法不得申请建筑,只能依现状使用,也不可以做商业使用,如此一来,不只「爱情摩天轮」无法招商开发,旧港区32.4公顷土地,也都无法招商开发,严重影响高雄港区发展。
都发局说,根据交部部航港局去年7月提送的基地开发计划,规划在1~10、16~18、21号码头引入主题游憩馆、购物中心等「水岸复合商业设施」。因此,只要按该已核定的开发计划办理招商即可。其中「复合商业设施」依规定,就允许施设摩天轮使用,有意投资厂商可依各别创意构思,提出其最佳摩天轮型式。但,交通部今年7月要求航港局重新评估开发计划,不同意航港局与高市府签订协议书,等于反对去年7月航港局提出的开发计划,如此一来,就必须依都市计划重新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