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1年住2个月就退租!她怒飙房东「南部张淑晶」GG了 法官认证:妨害名誉
▲花花骂房东南部张淑晶,却因此吃上官司。(图/示意图,无关本案/达志示意图)
一名女子「花花」(化名)要搬家时,和房东发生一些纠纷,因此就在LINE的动态消息贴文表示,「房东就像南部张淑晶一样」,没想到却因此吃上官司,并被依加重诽谤罪判拘役50日。
判决指出,花花2018年4月以每月租金8500元、押金1万5000元和房东签约一年,却在同年6月底就退租搬离,因此被房东扣除违约金等,仅退还押金1000元,而此举引发花花不满,在LINE上贴文表示,「房东就像南部张淑晶一样」、「本人4月25日到6月29日搬家花了我44630的冤枉钱」、「住两个月湿气、虫子、臭气的房子特点都把我精神每天都在紧张压抑的生活为了孩子没办法,不知道天理何在冤冤冤的无奈」。
房东看到后气得向法院提告,而花花辩称自己只是发泄心情,并表示自己是在陈述事实,但房东表示,是因为对方提前退出,且6月租金也未支付,因此才会从扣钱。对此,一审法官认为,花花违约在先,且用「张淑晶」评断房东为人,已经损害到对方名誉,因此判依加重诽谤罪判她拘役50日,而她不服上诉二审,但高分院则驳回她的上诉,维持原判决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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