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飛訓部政戰主任涉性騷下屬 監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监察院今天指出,陆军航空特战指挥部(航特部)飞行训练指挥部(飞训部)前上校政战主任王维义性骚扰下属,败坏国军形象,监察院于5日以8票通过监委林文程、浦忠成提案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王维义基于性骚扰意图碰触其女下属胸部,令下属感到不舒服、恐惧、焦虑、愤怒,造成敌意性、胁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不仅侵犯人格尊严,也败坏国军形象,有违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依法提案弹劾。

弹劾文指出,航特部虽对王维义予以记过1次的行政惩处,惟衡酌王维义为飞训部政战主任,负责督管心辅、保防与协力军纪维护等工作,理应谨慎自持、恪守分际,防止职场性骚扰行为发生;未料竟利用公务职权与机会,对女下属性骚扰,损其职位尊严,而航特部的行政惩处不足以维持公务纪律。

弹劾文指出,王维义行为有违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规定,构成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惩戒必要,因此依法提案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指出,11月5日审查通过监察委员林文程、浦忠成提案,以8票通过弹劾提案,并于今天公告弹劾案文、审查决定书及审查委员表决情形,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指出,有3位审查委员附具决定不成立弹劾案理由,监委叶宜津认为事证不足、欠缺证据能力;监委苏丽琼认为就调查事实指出可证的一次性行为已受相当行政惩处及司法判决;监委林盛丰认为事证不足、欠缺证据能力,且违失情节轻微,无惩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