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法官內線交易獲利286萬元 證交法重判3年10月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永昌法律事务所所长陈永昌,担任上柜公司晟德大药厂独立董事期间被控与晟德稽核经理唐宜鹤内线交易,陈获利286万3190元、唐获利31万5999元,依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起诉,台北地院今判陈有期徒刑3年10月,判唐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
唐宜鹤侦查中虽已认罪、缴回犯罪所得,合议庭仍判唐犯罪所得没收,同时也判决陈永昌的犯罪所得应没收。本案可上诉。
陈永昌台大法律系毕业,是司法官学院第19期结训,曾任桃园、士林、台北、基隆地院及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2018年7月13日,晟德大药厂发重讯,提及决议与中国华润医药控股公司签署「CS02糖尿病新药独家授权中国市场开发与商业化合作」备忘录,其中,签约金加上里程碑金为8000万元人民币,销售权利金最高可达两位数百分比。
检察官指控,晟德发布重大利多消息前,陈永昌、唐宜鹤提早获知消息,涉嫌提前利用亲友为人头进场买股,重讯发布后,则分别出脱持股获利犯内线交易罪,不过,起诉时考量唐宜鹤于侦查中自白犯行,并自动缴回不法所得,建请对唐减轻其刑。
上柜晟德大药厂独董律师陈永昌涉内线交易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