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曝!《甘味人生》前总监收回扣175万 属劣行...但判无罪

▲三立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节目部-台湾台-戏剧中心」前项姓总监收取回扣(图/翻摄自《甘味人生脸书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前三立电视节目部台湾台戏剧中心总监项姓女子,在2016到2017年监制八点档《甘味人生》期间,被控涉收制作公司「映画」每集5千元「顾问费」、改于监制时不刁难,取得回扣共175.5万元,新北地检署以涉犯背信罪起诉。但新北地院认为,项女所为虽助长回扣潜规则歪风诚属不该,但「顾问费」是映画支付、自行吸收成本,三立没损失,不符背信罪构成要件,判项女无罪,可上诉。

检方认定,项女原负责三立委由「映画」制作《甘味人生》的戏剧品质与进度,却在2016到2017年间,陆续收取映画总计175.5万元的回扣,并要求对方将钱汇入自己公公帐户

检方侦讯时,映画董事长郭建宏供称,《甘味人生》开播前100集,映画亏损很多,发现问题在项女身上,因她延宕同意剧本内容并增加拍摄人员及加戏,造成制作成本增加,因此当时不得不支付项女费用目的是期待她未来不要有更多额外的刁难。

《甘味人生》编剧统筹赖女说,《甘味人生》开播的前2至3个月,映画都处于亏损,因传闻业界有类似的潜规则,就是要交付额外「顾问费」给电视台长官,而自从支付项女「顾问费」后,感觉比较没有遭受到在执行戏剧上的困难,确实有比较顺利;另名郭姓员工也证称,公司给项女「顾问费」后,项女确实有减少不合理的要求,刁难的频率甚至变低,戏剧制作成本确实也有下降。

项女则表示,她收的是「兼职费」,兼职分担了映画公司员工的编剧统筹工作,没有职背职务收回扣背信的问题。

法官则认为,戏剧属艺术创作非逻辑运算,项女收钱前是否刁难,收钱后是否就没有刁难,属个人主观见仁见智,事实难以认定,但三立每集支付映画131万2500元制作费,并未因映画另支付项女回扣,而增加制作费,此笔「顾问费」也是由映画自行吸收,难认有损三立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法官认为,项女收取回扣对台湾影视产业的戏剧创作及拍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助长业界支付不当回扣潜规则盛行,所为诚属不该,但背信罪要有侵害(三立)财产利益才能构成,因与成罪要件不符,故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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