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会助理陈惟仁 共谍案判10月
曾任立委助理的陈惟仁,2012年被大陆地区某公务机构人员吸收在台发展组织,高院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判处有期徒刑10月,陈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曾任立委助理的陈惟仁,2012年被大陆地区情治人员吸收,帮对方在台湾发展组织,案经最高法院审结,认为他罔顾国家安全,所为实不足取,但考量他坦承犯行,16日驳回上诉,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刑10月定谳。
目前担任国际物流业高阶主管的陈惟仁,2012年与好友林雍达(一审判刑5月,未上诉已确定)到大陆地区,与大陆某公务员「黄冠龙」会谈,2人被吸收为组织成员,帮对方搜集资料,在台持续发展组织。
陈惟仁还透过关系,认识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的陈姓助理研究员,以20万元报酬利诱对方,陈指示对方在2016年搜集国民党国政会内部关于国共论坛等资料,交付给他后转交给「黄冠龙」。
陈惟仁2018年认识担任立委随扈的员警,游说对方成为其等可用人力资源,利用其进出立委书房或其他私人处所的机会,取得民进党内部的总统选举相关情资,但未获对方应允配合。
另外,前空军防空砲兵指挥部上校参谋长辛澎生,退役后遭控与大陆情治单位人士餐叙、出国旅游,并回台发展共谍组织,还邀约旧部属接受旅游招待、试图游说加入组织,高雄高分院16日更一审认定,接受招待不等于发展组织,撤销辛澎生一审判刑6月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合议庭认为,检调无法证实中共总政治部联络部人员的真实身分,且「即便接受招待也不等于发展组织」,国内也有其他高官与大陆高层军政人员接触餐叙,也未闻安排者就构成犯罪,认定罪证不足,改判辛澎生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