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查缉队分队长「假人头作笔录」 诈检举奖金7百万惨了
已退休的海巡署侦防分署宜兰查缉队分队长的沈大祥,13年前利用人头制作假笔录,诈领检举私烟及私酒的奖金(本报资料照片)
已退休的海巡署侦防分署宜兰查缉队分队长的沈大祥,13年前利用人头制作假笔录,诈领检举私烟及私酒的奖金737万元,最高法院将沈男依公务员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共7罪,各判处7年3月到9年不等徒刑定谳,将由检方向法院声请定合并执行期。
沈大祥在2009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月28日间,担任宜兰查缉队分队长,他为图取检举奖金,于获得走私情资后,明知友人并非检举人,却制作内容不实之检举笔录再由友人签名署押,向财政部诈领检举奖金。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沈大祥担任宜兰查缉队分队长,长年经办查缉走私私烟案件,为图不法获取走私私烟检举奖金,却与他民间友共同诈领奖金,影响国家公务员之形象,应予非难,依诈取财物及伪造文书等罪分别重判,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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