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灵山公园多人暴力抓捕猕猴?贵阳林业局回应
新京报讯 针对网传“贵州黔灵山公园多人暴力抓捕猕猴”一事,2月28日,贵阳市林业局发布关于黔灵山公园猕猴种群调控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期,有网友关注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猕猴种群调控分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调控原因
黔灵山公园猕猴因人工投喂而导致种群数量不断增长,公园管理部门自2008年以来就开始关注并不断咨询论证种群管理措施和数量调控的可行性。2020年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专项调查,编制了《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半野生猕猴种群调查与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当时黔灵山公园猕猴数量已达1210±35只,由于种群数量集中于极小的游览区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一是猕猴伤人事件频发。黔灵山公园位于省会城市中心、常年游客多,猕猴种群数量过大,抢夺食物和伤人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黔灵山公园猕猴伤人事件达1.3万余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生态遭受严重破坏。黔灵山猕猴主要活动区域狮子岩和枝钵峰植被遭受破坏,包括绢藓等苔藓植物、唐松草等被子植物、银杏等裸子植物、石松等蕨类植物,受损植被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导致重度水土流失。公园内原有的画眉、相思鸟等物种数量已明显减少,有的鸟类甚至绝迹。
三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黔灵山公园猕猴经常向外逃逸,猕猴进小区、进学校、进超市屡见不鲜,甚至有多次进地铁的情况,损坏路灯、监控、变压器等公共市政设施时有发生,存在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
四是疫源疫病风险升高。猕猴种群数量过多,相互打斗伤害情况十分严重,猕猴近亲繁殖、种群退化明显,已出现了白化现象,个体间寄生虫、皮肤病传染较为严重。同时,猕猴密度过大且与密集人群近距离接触、抓伤游客等,极易引发肺结核等人猴共患传染性疾病。
二、关于决策公开
针对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半野生猕猴种群调查得出的种群数量,黔灵山公园管理部门多次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专家建议将黔灵山公园半野生猕猴种群生态承载量逐步控制到不超过 396 只为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为有效保护公园生态环境,避免猕猴伤人事件的发生,降低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传播风险,确保公共安全和生物安全,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2021-2023年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猕猴种群科学分流技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邀请有关部门、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了听证会,经过充分科学论证后,一致形成了分批控制性种群调控结论,同期贵阳市林业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黔灵山猕猴科学分流的公告,所有过程均公开透明。
三、关于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行政许可的规定,黔灵山公园管理处依法向贵州省林业局申请办理了种群调控分流猎捕行政许可,证号为黔林许准〔2021〕088号,准许猎捕数量为400只。
2023年8月,根据放管服要求,贵州省林业局将贵阳市辖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行政许可”和“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到贵阳市林业局审批。2023年11月,贵阳市林业局依法为黔灵山公园猕猴种群调控办理了行政许可,证号为黔林许准〔2023〕贵阳007号,同意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开展第二批种群调控猎捕猕猴400只。
四、关于分流去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之规定。“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2022年1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第一批猎捕的400只(实际猎捕数量为394只),黔灵山公园管理处依法办理了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证号分别为黔林许准〔2022〕006号、黔林许准〔2022〕085号、黔林许准〔2023〕012号,调控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实验动物中心、连云港云台山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分流猕猴全部明确用于种群繁育或科普展示。
目前,黔灵山公园管理处正在依法开展的第二批猕猴分流猎捕,已完成148只,正在进行集中隔离检疫,拟分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实验动物中心。现贵阳市林业局暂未接到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关于办理第二批分流的“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申请,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确定猕猴分流去向,办理相关许可。
五、关于动物福利
《实施方案》中,就猕猴在捕捉、运输、饲养等过程中的福利保障问题均进行了阐述,分流过程均认真按《实施方案》进行,尽最大限度来改善方法措施和设施设备,以增进动物福利或权益。
六、关于收费问题
第一批猕猴分流仅由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委托的猎捕公司收取了猎捕、运输、寄养等成本费用,并未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第二批种群调控的猕猴也仅仅考虑猎捕、运输、寄养等成本费用,严禁出现营利行为,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贵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参与,我们将依法做好保护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贵阳市林业局
2024年2月28日
编辑 陈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