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约去旅社「性爱疗愈」 少女告性侵不成
▲常被港友和观光客误会的知名餐厅。(图/中华出入口商会会所/取自网路)
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日前听闻前女友遭人性侵、心情不好,便提议两人到旅馆叙旧,用做爱转换心情。双方见面没多久旋即发生关系,但到最后关头时,周男不顾前女友反对,硬是要射精在她体内,事后遭指控性侵,检方调查,认为女方虽被内射,但她意识清醒也未拒做爱,23日将周男不起诉。
去年10月19日,周男在脸书上看见前女友的抱怨文章,致电约她到商务旅社谈心。两人进房坐在床上,满18岁的前女友马上投在周男的怀抱里,泣诉自己被人抢劫,歹徒还用手指性侵她。
「做了之后会比较舒服。」周男一边安慰女方,一边建议用做爱疗伤。少女向警方表示,当时她心情不好,又因抗忧郁药物昏昏沉沉,就这样和前男友发生了关系。
两人在床上约缠绵10分钟,少女感觉周男到了紧要关头,赶紧要他拔出来「不要射在里面!」周男却回了她一句「可是我想!」便将精液射在她的体内。
「我愿意和他做爱,但我不愿意他射在里面。」少女指出,做爱的前半段都没问题,唯独最后才违反她的意愿,周男到案后否认性侵,由于此例并不多见,为求慎重,警方将此案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检方认为,少女能要求周男不要体内射精,显见她意识清醒,且事前也未抗拒求爱,加上最后少女也反悔撤告,故不构成强制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