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钞塞女同事上衣口袋 法官:性骚1次就解雇太严苛

▲图为意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任职于电脑公司谢姓作业员,将千元钞票塞进女同事上衣口袋,碰触到胸部,被公司认定性骚扰而解雇;但法官认为仅凭一次偶发性骚扰就解雇,显然过于严苛,且谢男服务超过20年,工作表现良好,判公司应该让谢男复职,全案可上诉。

谢男在106年1月间和一名女同事吵架时,气得大飙「干X娘」、「走,出来相X」等语,拿钞票丢掷对方背部,并将钞票硬塞进女同事的上衣口袋,过程中手碰触到对方胸部,经公司评鉴后依违反员工规则被解聘,事后认为处罚过重,事发过程并无性骚扰之意图,打官司诉请雇佣关系存在。

公司方面出面陈清,整起事件经性平会调查后,发现谢男确实有辱骂女同事的行为,而且将钞票塞入上衣口袋过程中有触及对方胸部,使受害女子感到恐慌、不适,认定此事符合性骚扰、贬损女性人格尊严,才会以违反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解雇。

法官审理后认为谢男的行为虽为性骚扰,但情节是否重大到需要解雇还有疑虑;谢男在这间公司已服务超过20年,过程中仅有一次申诫,表现良好,认为公司有其他手段惩罚员工,若仅因单一性骚扰事件,就采最严厉的惩戒手段,显然过苛,判公司应让谢姓员工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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